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用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及管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4MPa、公称直径不大于DN100的户内燃气输送用铝合金衬塑
复合管材及管件。总体使用(设计)系数C≥2。
7.1.1 管材
同一批原料、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生产7d尚不足50t时,
则以7d产量为一批。
7.1.2 管件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管件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00件;当生
产7d仍不足批量时,以7d产量为一批。
7.1.3 一次交付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交付时注明批号。同一个交付批号产品为交付检验批。
7.2 出厂检验
7.2.1 产品需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 检验项目
7.2.2.1 管材
管材出厂检验项目为5.1.1、5.2.1和表5中静液压强度(80℃,165h)、内管热稳定性(氧化诱导时
间)和内管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管材外观、尺寸按GB/T2828.1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
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6.5,见表7。
7.2.2.2 管件
管件出厂检验项目为5.1.2、5.2.2和表6中静液压强度(80℃,165h)和热稳定性(氧化诱导时
间)。管件外观、尺寸按GB/T2828.1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
(AQL)6.5,见表7。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20905.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