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建筑面积定义为“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建筑面积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为“本规范”新增术语。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因此计算建筑面积时,我们首先以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空间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定义为“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建筑空间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本规范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凡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均应计算建筑面积。可出入是指人能够正常出入,即通过门、门洞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等出入的不属于可出入。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围护结构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定义为“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围护结构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本规范”明确了围护结构仅包括三种部件,因此取消了“等”字。墙体不区分材质。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围护设施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定义为“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围护设施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明确了栏杆、栏板等不属于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主体结构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定义为“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
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主体结构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主体结构即我们俗称的承重结构或受力体系,是承受“所有上部荷载”的体系。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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