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红线
内》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燃气系统中的管道、附件、器具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一)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探究空调制冷机
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本定额第八《工业管道工程》相关
定额项目。
(二)本册定额未包括燃气系统的室外管道工程、燃气表、阀门等设各和配件的安装,执行《上海市燃
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SHA 6-31-2016)相关定额项目。
(三)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执行本定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
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关定额项目*
(四)给排水、采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本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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