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5044 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
3.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按设计及制造单位的有效技术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
时,本部分与NB/T25043.7配套使用。
3.2 核电厂辅助配套设施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结果
只设合格质量等级,当出现不符合项时按本部分4.1.13的规定执行。
3.3 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划分宜按NB/T20123执行。
3.4 施工质量验收宜以质量计划(或检验和试验计划)为基础,质量计划宜以一个系统或一套设备为
对象,涵盖施工各项作业活动。质量计划一般包括若干工序,每个工序对应一个检验批,每个分项工程
对应一个质量计划。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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