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和减少雷击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规范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产品为原料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新建、改建和/或扩建工程的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原油的采集、长距离输送、石油化工装置厂区外油品储存及销售设施的防雷设计。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独立安装或安装在混凝土框架内、顶部高出框架的钢制塔体,其壁厚大于或等于4mm时,应以塔体本身作为接闪器。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安装在塔顶和外侧上部突出的放空管以及本规范第条规定的管口外空间,均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塔体作为接闪器时,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并应沿塔体周边均匀布置,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引下线应与塔体金属底座上预设的接地耳相连。与塔体相连的非金属物体或管道,当处于塔体本身保护范围之外时,应在合适的地点安装接闪器加以保护。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接地装置宜围绕塔体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用于安装塔体的混凝土框架,每层平台金属栏杆应连接成良好的电气通路,并应通过引下线与塔体的接地装置相连。引下线应采用沿柱明敷的金属导体或直径不小于10mm的柱内主钢筋。利用柱内主钢筋作为引下线时,柱内主钢筋应采用粒筋绑扎或焊接,并在每层柱面预埋100mm×100mm钢板,作为引下线引出点,与金属栏杆或接地装置相连。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文章源自图集吧-https://www.tanluxing.com/48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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